韩非子在《说难》中告诉我们:“事以密成,语以泄败。”意思是说事情由于保守机密而成功,说话不慎、泄露机密会导致失败。是从古到今,亘古不变的真理。有多少人,多少企业,多少政权因为保密而获得丰厚的利益,因为失密而付出惨痛的代价!

今天,来给大家讲述几例真实的案例故事。

网络失泄密案例1

2016年12月,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某单位研究室主任蒋某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违规存储、处理大量涉密材料,涉及绝密级和机密级国家秘密。经查,蒋某为转业干部,曾在部队多个部门工作,其违规存储的涉密文件为转业时私自留存。事后,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严厉处分。

网络失泄密案例2

乐某系某高校重点实验室副教授,参与某重大基础项目研究时,将机密级协议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合作单位,被有关部门截获。事后,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,取消3年内承担涉密项目资格;负有领导责任的实验室负责人崔某作出书面检查。

网络失泄密案例3

某县政协工作人员杨某为方便《地方志》撰写工作,在未经保密审查的情况下,擅自将收集的5000余份文件、资料(其中包括1份机密级、2份秘密级国家秘密)上传至某网盘,回家下载后使用。事后,杨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。

所以,朋友,当你知道别人秘密的时候,一定要替人保密;当你知道单位秘密的时候,一定要守口如瓶;当你知道党和国家秘密的时候,就是失去生命也决不能出卖国家秘密。

《保密法》规定:一切社会组织,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。做好保密工作对于个人来说,是保荣誉、保生命;对于企业家来说,是保利益、保生存;对于党和国家来说,则是保安全、保发展。在当今和平建设时期,保密工作虽不是中心,但关乎中心;虽不是全局,但关乎全局。在日常工作中,我们要牢牢树立“保密工作无小事,细小之处见成败”的意识,不该说的不说,不该看的不看,不该问的不问。不要因我们的麻痹大意而给党的工作造成被动,给国家安全造成损害;

警钟长鸣放眼亮,严守秘密为祖国!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的各项规定,脑子紧绷一根弦,舌头严加一把锁,严守国家机密,在振兴中华、建设祖国的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